第27章 人在秦时,浪到失联

  易烊千玺不知道伊苜蓿提早回法国的事。

  天空下了雨,把清港市的气氛压得发闷,既不是温柔缓和的小雨,也不是下个痛快的狂风暴雨。那懒洋洋的雨点慵懒地从天而降,病殃殃的,让人觉得那云朵都快蔫了似的。

  雨点在透明的玻璃窗上滑动,留下透明的水的痕迹。一扇玻璃窗把咖啡店里和咖啡店外完全隔绝成了两个世界。一个温暖明净,一个寒冷潮湿;一个安谧雅致,一个喧嚣嘈杂。

  一名穿着白色流苏裙的女子静静地端坐在一张四人桌的沙发上,一条细细的的铂金项链配在她精致的锁骨上正是极好。她青墨色的长发披在肩头,全身隐隐透出一种成熟、端庄大方的气质。她纤细的手指捧着一本最新期的时尚杂志,一旁是冒着热气的咖啡。

  虽然手中捧着杂志,可是目光却久久地停留在了窗外。她巧克力色的瞳孔着实迷人,却似乎没有人能读懂她眼底的淡淡感伤。良久,她抬起手,在身旁的充满雾气的玻璃窗上轻轻滑下几道痕迹,留下三个字——你在哪。

  偶尔看到街上一些情侣走着,偶尔对视那种青涩而甜蜜的模样儿,不禁让她的思绪在溯洄。她真的长大了,而且再也回不去了。

  那年,校园的操场那么热闹,他轻轻搂住她,当着整个篮球场的人的面说:“我喜欢的人是初夏,唐初夏!”那一刻,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她身上。是惊奇,亦或是羡慕和惊艳。

  那时,真的是太幸福,太快乐,太自由了。可惜青春恍然如梦一般消逝,渐行渐远。那些老旧的日记也似乎渐渐腐朽。直到有一天那个说爱她的人,去了国外留学,为了梦想,把她放在了一边。直到走远后才发现,原来已经走不回去了。

  她曾多次觉得,她和他就在同一个城市里,好像依然那么近的距离,就像能够感觉到他的呼吸一般。

  高中三年是她最放肆,最开朗,最怀念的时光。然而就是时间从不说它夺走了多少人的青春和回忆。这么一晃,她已经19岁了,需要赚钱谋生,独立生活,养活自己。从16岁进入高中,她的成绩从来都是那么优异。就在她活得最快乐的时候,毕业季让她离开了满载回忆的校园。

  那年,她欢欢喜喜考上高中,这对于一个农村女孩来说,是多么珍贵。

  同时,也迎来了噩耗,并且在入学前的那年暑假,为父母举办了一场葬礼。同时,与她生活了十几年的父母便因旅行时意外被大海吞没进入了天堂。她后来也去过那片大海,然而她只有在大海前望洋兴叹的能力吧?!于是,父母便连骨灰都没剩就走了。

  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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